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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昌县检察院组建法治宣讲团 既做护法卫士 又做普法先锋

发表日期:2020-08-19  | 来源:2020年7月16日《人民日报》   | 作者:  | 发布人:   | 点击数:

    不久前,公交车司机小张手机里收到了一个法治宣讲微视频。宣讲人是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王玲,她结合近期办理的一起出租车司机参与贩毒案件,提醒从事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的人员严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共安全。

  王玲是新昌县检察院法治宣讲团的成员,已有4年宣讲经验。2016年以来,新昌县检察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建“全员法治宣讲”新模式,组建了法治宣讲团,由检察长杨琦担任宣讲团团长,25名业务强、口才好、亲和力佳的检察官和青年干警担任宣讲员。他们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立足检察职能,摆事实讲道理,用案例普及法律知识。

  “宣讲计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课件实时更新,每位宣讲员都有侧重点。”杨琦说,“今年,我们明确了法治进校园、扫黑除恶、助力民企复工复产等7个主题,由7支宣讲组深入基层宣讲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让宣讲更加喜闻乐见、更有实效,法治宣讲团改变传统“你讲我听”的宣讲方式,在课件中加入案例、图片、微电影,即兴互动问答,模拟犯罪场景,让听众有更多的“看、思、悟”,还制作宣讲微视频、音频扩大影响力,宣讲模式不断创新。

  2019年以来,新昌县检察院创建了由基层检察室牵头的“检察官联镇进村”制度,为每个乡镇街道配齐配强一名联络检察官,承担普法宣传、风险排查、矛盾化解等职责。他们走乡入村全面搜集基层法律需求,点对点定向开展宣讲,为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宣讲好不好,听众来评判。新昌县检察院要求宣讲现场同步开展反馈调查,以量化考核评价讲课质量,激发宣讲员的潜能,在做好“护法的卫士”同时,努力当好“普法的先锋”,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宣讲团深入基层,评身边案、说身边事、讲身边人,讲课既严谨专业又不乏幽默,以真实案例警示听众,更能达到警钟长鸣的效果。”浙江瀛傲律师事务所主任潘春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