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全面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原创性贡献,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方面之一,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深刻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丰富理论内涵,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生动实践。
顺应人民期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此,必须广泛倾听人民群众意见,深入了解法治一线的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盼,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维护人民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我们党领导人民仅用几十年时间就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紧紧依靠人民。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始终把人民作为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机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全面依法治国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