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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人民观点)

发表日期:2023-09-22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  | 发布人:   | 点击数:

  提高法治思维能力,要求增强法治观念,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山东省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芦苇摇曳,水波荡漾,飞鸟翔集。今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对向黄河三角洲进行生态补水等作出明确规定。法治力量护佑黄河安澜、美丽生态,充分彰显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法者,治之端也。”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法治思维能力,就是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提高法治思维能力,要求增强法治观念,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自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从立法反映人民意愿,到司法改革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再到严格执法维护公平正义,法治中国建设彰显出一切为了人民这一目标指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起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

  奉法者强则国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做“四个模范”: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领导干部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本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我们必须认认真真讲法治、老老实实抓法治。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必须首先解决好思想观念问题,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同时也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发挥示范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就能不断筑牢法治国家的基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阔步前行,中国的未来必将是良法善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