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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

发表日期:2018-12-19  | 来源:2018年12月12日《人民日报》   | 作者:  | 发布人:   | 点击数:

  “赞成5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11月30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引发广泛关注。

  申请人承诺达到条件的,可先作出行政许可再进行检查验收;对消防、抗震、防雷等内容进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中出现失误但符合一定条件的,免除相关责任……《规定》用地方立法的方式固化了浙江省近年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形成的经验做法,破解了改革中存在的不少制度障碍,为进一步推进改革预留了充足空间。

  改革越深入,越需要立法提供依据

  “没想到,我们项目从拿地到开工,仅仅用了39天!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确实名不虚传。”11月28日,正在现场检查施工的阿尔法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总经理章国荣告诉记者,根据以往的经验,一个项目从拿到土地到最终开工,起码要3个月,这一次到浙江投资办厂,桐庐“一站式”服务中心的效率着实令他惊讶。

  近年来,浙江省在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推出以“最多跑一次”为标志的“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创造出一个个“浙江速度”:二手房交易基本实现一小时办结,跨户籍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由3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出生、婚姻状况等公证事项实现“立等可取”。

  走进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前来办理工商登记、税务事项、土地审批的企业代表络绎不绝。与许多地方不同的是,当事人不用带着大包小包的资料,也几乎不用排队,就能很快办完手续。

  “凡是能通过部门间会商核查或实地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林毅介绍,义乌通过直接取消、个人承诺、部门核查和信息共享4种方式取消证明材料270项,率先打造“无证明城市”,通过“义网通办”平台,实现让“数据跑”替代“群众跑”。

  “最多跑一次”改革给浙江行政效能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带来实实在在的效果,据第三方评估的数据显示,群众对改革的满意率高达96.5%。

  然而,改革越深入,涉及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越需要立法层面作出回应、提供法律法规依据。

  “项目要落地,往往要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等,这些发生在同一地块上的评估如果一项项做,费时费力,有不少重复。能不能多评合一、联合评估,节省时间成本?这需要立法突破。”浙江省编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处长董继鸿说。

  “作为企业,我们享受到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带来的红利,但同时也有隐忧。如果改革举措没有法律法规的固化认可,将来会不会‘翻烧饼’,又说当年的审批不合法?”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徐伟说。

  “还有一种担忧是,改革难免有试错的过程,对改革中出现的失误如何评价?不从立法层面解决这个问题,对改革参与者而言,始终不放心。”桐庐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晏燕说。

  地方立法固化改革成果,破解痛点堵点

  改革中遇到的障碍,尤其是制度障碍,不通过高位设计、不通过立法,难以突破。“浙江省委提出,要通过地方立法,固化改革成果、破解改革痛点堵点、为改革留足空间。《规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起草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尹林说。

  “最多跑一次”改革,首先要解决办什么事“最多跑一次”的问题。在实践中,政府部门和群众对“一件事”的理解不同。比如,孩子出生后要办的手续,群众认为是一件事,但办理出生证、户口本、社保卡却涉及多个部门。对此《规定》明确界定什么是“一件事”,要求梳理和公布一件事及其办事事项清单。对确实无法“最多跑一次”办结的事项须由省政府统一公布,任何单位不得增加事项。

  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复提交材料、转嫁证明责任、办事时间长等问题,《规定》明确,实行统一收件或者受理的办事事项,只需提供一套材料,可以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户口本、居住证、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老年卡、人像认证结果等记载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有效证件或者凭证均可以作为身份证明材料,电子签名与本人到场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要申请材料具备、容缺受理申请材料欠缺的,可以先予以受理。

  “《规定》固化了浙江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中的经验,明确对区域评估事项可以实行多评合一、联合评估。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区域企业投资项目可以简化评估或者不予评估。”尹林说。

  针对部分干部存有顾虑,担心一些改革措施一旦出现失误会承担责任的问题,《规定》设定了容错免责条款。规定,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出现失误,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一)符合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二)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义务性规定;(三)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四)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五)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尹林说,这就是“为担当者担当、为改革者撑腰”,给参与改革的干部吃下一颗“定心丸”,激发了政府部门推动改革的积极性。

  各级人大积极行使职权,推动和保障改革

  在改革中,浙江省人大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立法权、监督权,为“最多跑一次”改革保驾护航。

  “为了给桐庐县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法规依据,去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针对一个县的某项具体工作出台决定。”桐庐县委书记方毅说。为了确保该决定的落实,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还多次组织赴桐庐县督察,并在该决定作出一年之际专题听取桐庐县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浙江省各级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也积极参与“最多跑一次”改革,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2017年10月12日,衢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衢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举行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走在前列专题询问会。

  “目前,施工合同备案还需在住建部门下属单位办理,可能会给办事群众带来不便,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目前,在数据共享应用中,婚姻登记信息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如何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速增效、优化服务?”常委会委员们在专题询问会上提问犀利,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等9个部门负责人认真作答,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举措和办法。

  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衢州的居亚平、徐伟、姚方、王晓宇、鲁玲5位省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对浙江省政务服务管理的立法建议》,建议将“最多跑一次”理念融入立法,让改革成果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今年8月,这5位省人大代表收到了浙江省编办发来的答复。浙江省编办在办理代表建议时,肯定了5位代表的建议,并在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制定《规定》时积极采纳。

  专题询问会上富有针对性的提问,人代会上富有建设性的建议,来源于人大代表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入参与。在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记者看到,人大代表联络站设在这里,人大代表入驻中心听取群众投诉意见。

  “人大代表要为群众发声,行政服务中心是群众与政府部门集中打交道的地方,在这里最能掌握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我们把收集的意见建议通过议案、建议、专题询问等表达出来,监督和推动政府工作。”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马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