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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发表日期:2019-02-23  | 来源:2019年2月22日《光明网》   | 作者:  | 发布人:   | 点击数:

食药安全与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积极做好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在案件定性、证据的审查与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大对公安机关指导与监督力度,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据介绍,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近3000件,起诉约1.2万余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郑新俭介绍说,2018年5月,最高检与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开展药品“净网2018”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通过网络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和非法经营药品案件。

据了解,自2014年起,全国检察机关已连续5年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有力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2018年,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近300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00余件。

“我们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各地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查处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专项行动,形成打击合力。同时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等单位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郑新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