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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如何开展纪律教育

发表日期:2024-05-28  | 来源:学习强国   | 作者:  | 发布人:   | 点击数:

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江苏盐城新四军纪念馆时强调,新四军的历史充分说明,民心向背决定着历史的选择,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铁的纪律是新四军赢得民心的制胜法宝,新四军在组建、发展、壮大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包括政治、军事、群众等的纪律建设。正是在这些铁的纪律要求下,新四军凝聚了军心、赢得了民心,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回顾新四军开展纪律教育的实践历程,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使纪律教育有章可循

用法规制度立准绳,将各项纪律制度化,是新四军抓好纪律教育的有力武器。作为华中抗日战场的中流砥柱,面对险恶环境和诸多严峻考验,新四军组建不久就开始建章立制、严明军纪。

新四军在重建军部初期,一些部队和地方存在着虚报人数吃空饷、机关余粮不上缴、余粮化钱私分、掌印同志只管盖印不管审查等现象,财政收支一度较混乱,同时日伪和国民党利用各种手段,对我方进行伪化和反动宣传,对共产党员拉拢腐蚀、诱降离间,并对我方实行经济封锁。面对残酷战争环境与诸多考验,皖南事变后,新四军和华中根据地陆续颁布了施政纲领,明确了政治和军事纪律建设的内容规定,同时颁布了诸多廉洁和群众纪律规定,对贪污腐化及浪费行为严惩不贷,建立廉洁政府。一系列纪律规定为新四军开展纪律教育奠定了基础,使纪律教育变得有章可循。1943年5月,新四军五师三十八团六连连长陆光普贪污了六元钱,这么小的一件事,师长李先念却毫不手软,决定将这位连长绳之以法。因为当时有明确规定,“不论职务高低,贪污公款五元以上者军法处置”。该团政委周庆鸣以陆光普案件教育全团官兵:“六元钱,数字并不惊人,但大家要记住,我们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之所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有信心打败日本强盗,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有铁的纪律、血的纪律。”

遵守纪律是无条件的,新四军战士们不仅严格执行了各项纪律,而且用实际行动体现出更高标准。比如,在群众纪律上,新四军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实行不拉夫、不收款、不扰民的“三不”政策。据粟裕回忆,“当我们初到江南的时候,群众不愿借房子给我们住,我们就在村外或者是田野里露营,在雨天的晚上,曾经遇到了不肯开门借房子给我们住的事,我们也就站在门外和靠在屋檐下过夜,这样有过很多次。有些时候,群众不卖粮食给我们,我们也曾经饿过几顿饭和吃过很多次糜粮”。纪律是给群众最初的见面礼,新四军所到之处都能严格执行纪律是其能取得群众信任的关键。在与老百姓打交道的过程中,新四军不仅做到了严守纪律,而且做到了时时处处关心民众疾苦,为民做好事,办实事。新四军每到一地,都会帮助当地群众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剿匪反霸,减租减息,兴修水利,组织换工互助,让广大贫苦百姓安居乐业。每逢日伪军“清乡”“扫荡”,新四军先派人护送老百姓往安全地带转移,自己再与日伪军作战。日伪军走后,房子烧了的,帮着建房;财物被劫的,送粮草,送衣被;有人负伤的,帮助医治;有人遇害的,帮助安葬并登门慰问。平时,住在老百姓家里,帮助下田干农活、修缮房屋,水缸不挑满不走,室内外不打扫干净不走,借用门板、桌、凳没还清不走。正是依靠严格的群众纪律,新四军做到了亲民爱民,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使纪律教育有样可学

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对于新四军的纪律教育具有导向作用。新四军要求普通战士做到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副军长项英要求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中都要作模范,做到在新四军内部最能团结友爱,最能服从命令、遵守纪律。

新四军的许多高级将领带头严守纪律,为全军官兵的纪律教育作了良好的示范,留下了许多佳话。其中最广为流传的就是黄克诚率部露宿街头和粟裕赔栽黄杨树的故事。1943年春,新四军第三师师长黄克诚率领部队在盐阜地区对抗日伪军的第二次大“扫荡”。在一个寒冷的夜晚,为了避免打扰当地的居民,黄克诚下令全军在街头露宿,包括他的妻子唐棣华和刚出生不久的女儿黄楠。警卫员不忍孩子挨冻,提出让黄克诚和他的家人借宿在当地百姓家中,但黄克诚坚持遵守纪律,自己和家人也不能例外。最终,黄克诚一家三口和战士们在街头露宿了一夜。到了第二天清晨,当地村民起来看到战士的帽檐上沾满霜花,无不动容。1944年初,时任新四军第一师师长的粟裕到江苏东台三仓镇兰址村的老乡陈昌柏家召集干部开会,警卫员将他的战马顺手拴在了门前的枇杷树下。岂料会议结束后,粟裕的战马早已把枇杷树下半部的树皮啃食得一干二净。当时,新四军军规明文规定:损坏老百姓的东西要赔偿。粟裕一边批评警卫员,一边向陈昌柏作检讨,并立即掏钱赔偿。由于当时买不到枇杷树苗,粟裕最后托人买了一棵黄杨树苗,并将树苗栽到了陈昌柏家门前,才算了却一桩心事。这样的事例在新四军领导干部和高级将领中数不胜数。他们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制度,与广大指战员同甘共苦,与人民群众同舟共济,为新四军全军开展纪律教育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善用典型案例警示,使纪律教育有例可鉴

新四军善于运用典型违纪案例开展纪律教育,并通过严惩违纪人员,起到警示全军的作用。

1942年夏天,新四军第三师师长黄克诚身边的两个警卫员在盗取机密文件后叛逃,后被成功追捕。黄克诚果断利用这一案件在全师开展纪律教育。他先是将师部全员集中起来,向大家讲述了案件的整个过程。随后他作了诚恳的自我批评,表示自己平时对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关键时刻疏于防范。接着,他宣读了军法处置的判决书,判处两个逃兵枪决,立即执行。岂料黄克诚刚念完判决,其中一个逃兵就向黄克诚哭诉着求情。大家都知道,这个逃兵是跟随黄师长多年的老警卫员,只因经受不住“同伙”的撺掇才叛逃。听到老警卫员的求情,黄克诚强忍着悲痛毅然决然地下达了“执行”命令。黄克诚执纪如铁、秉公执法的做法深刻地教育了在场的所有人。

新四军还善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1943年初的一天,苏忠武等三名年轻的新四军战士外出时看到一户人家门口蹲着一只大黑狗,为了防止部队在夜晚行动时因为犬吠暴露行踪,就果断开枪射杀了这只大黑狗,没想到黑狗中弹挣扎时撞碎了一只坛子,导致坛子里的苏中特产粯子全都泼了出来。当晚吃饭时,苏忠武目光游移不定,内心纠结,觉得自己做了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但又不敢主动对指导员坦白。指导员廖永昌察觉到苏忠武的异常,询问后得知他们因军事行动打狗而损坏了老百姓的东西,既没有赔偿损失,也没有道歉检讨,十分生气。在引导苏忠武等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指导员主动带着他们来到养狗的那户人家,对人家作道歉检讨并掏钱赔偿。第二天上午,指导员召开全队大会,把苏忠武他们这件事作为典型,对全体战士进行群众纪律教育,并责令苏忠武三人当众作检讨。这是苏忠武刚参加区游击队后接受纪律教育的第一课,也是他终身难忘的一课。这类发生在身边的违纪案例成为了新四军开展纪律教育的鲜活素材,使纪律观念深深印入到每一个普通战士的脑海中。